子 性 回 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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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誌:子 性 回 歸(十二) 2012 年 1 月 6(週五)下午 昨天拿掃羅跟以利、撒母耳和大衛比較過一下,今天想作一些補充,稍後才詳細講飽滿圓融的「父性」與「子性」如何體現於大衛身上。 從某個角度看,上述那四個人中,掃羅是最「Man」、最斬釘截鐵、最說一不二、最法不容情的一個,甚至去到對自己的親生兒子都「決不徇私」以至連對「耶和華的祭司」都毫不手軟的「一視同仁」的地步。反觀其他三個,都十分「婆婆媽媽」,婆婆媽媽得簡直不像個「男人」。 你看看以利「教仔」是怎樣的婆婆媽媽有氣無力: 撒上 2: 22 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23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24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25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 像以利這種婆媽口氣,我疑心我是他兒子都不聽他。至於撒耳母?「教子無方」之前說過了。不但對兒子,連對上帝明言「廢位」的掃羅,撒母耳也一樣婆婆媽媽,公私不分,難捨難離: 撒上 15: 35 撒母耳直到死的日子,再沒有見掃羅;但撒母耳為掃羅悲傷,是因耶和華後悔立他為以色列的王。16:1耶和華對撒母耳說:「我既厭棄掃羅作以色列的王,你為他悲傷要到幾時呢?你將膏油盛滿了角,我差遣你往伯利恆人耶西那�堨h;因為我在他眾子之內,預定一個作王的。」 撒母耳自幼就受「公職訓練」,但是對掃羅仍然無法斬釘截鐵「公事公辦」。至於大衛,更是婆媽得要命。要殺掃羅,手起刀落就是了,但總是婦人之仁下不了手,累自己平白多亡命幾年。對押沙龍,又打仔又想仔,又想仔又不好意思找仔,到押沙龍造反了,還是要兵將們「手下留情」,到平平亂成功押沙龍被殺,竟然打敗仗似的為兒子哭哭啼啼,搞得大夥兒都掃興起來,這那裡像一個「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君呢,連個「男人」都不似。 …… 但大家知否?一個人只要稍有「父性」,都不可能對自己的兒子(或視同兒子的後輩)「公事公辦」,在一定程度上「婆婆媽媽」甚至「徇私枉法」,是人之常情無可厚非的。我當然不是說這個「徇私枉法」可以了無原則全無低線,像以利那樣,「尊重他的兒子過於尊重上帝」,就明顯超越了原則和跌破了底線了,足以為誡。 但是,矯枉卻也不可過正,甚至不能以所謂「敬畏耶和華」為名,泯沒我們「天然」的「父性」。事實上,人若喪失父性,像掃羅那樣,根本不可能與天父相交,他之所謂「敬畏耶和華」,實質只證明他恐懼、疏離以至於不信上帝。 說句心底話:我很不能理解,那些像掃羅般斬釘截鐵、說一不二、法不容情,甚至對兒子都決不徇私的那些「宗教聖人」的「心理結構」,他們能面對一位斬釘截鐵、說一不二、法不容情,對人類決不「徇私」的「聖潔上帝」嗎?他們是高估了自己的「聖潔能力」,還是低估上帝的「聖潔要求」?他們真的會「信」一位這樣黑臉可怕的上帝嗎?他們真的會「愛」祂嗎?他們雖然一天到晚「恩謝主」,但我十分疑心,他們真的知道「恩典」為何物嗎? 恩典是甚麼呢?不就是上帝「沒有按我們的過犯待我們」麼?不就是「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麼?祂「沒有按我們的過犯待我們」,又「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這跟「姑息」、「縱容」、「包庇」,究竟相差多少呢?上帝忍耐人的叛逆,已經千年萬代了,到如今卻還是狠心不下痛下殺手,只曉得沒完沒了派先知使徒來與人「婆婆媽媽」,來一個死一個。總而言之,一味的吞吞吐吐,拖拖拉拉,老是不能斬釘截鐵、說一不二、法不容情,痛痛快快來個一刀了斷。 我真想問那些最能斬釘截鐵、說一不二、法不容情的「牧師學者」,假如上帝不「婆婆媽媽」了幾千上萬年,一早就與我們斬釘截鐵、說一不二、法不容情,他們今天還可以「活著」站在上帝面前嗎? 感謝天父,好在祂夠「婆媽」!
這種話,只有也夠「婆媽」的大衛能說,掃羅,連想像都有困難。 總之一句,「父性」之為物,寧濫毋缺。濫,最多是個「壞人」。缺,卻連「人」都不算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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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誌:子 性 回 歸(十一) 2012 年 1 月 5(週四)下午 掃羅對兒子「絕不徇私法不容情」,但這決不是「虔誠」,而是他的子性匱乏──不敢想望上帝有為父心腸,同時也父性匱乏──不能將心比己推想耶和華上帝必有為父的不忍之心。在他心中,上帝根本就是個絕不徇私法不容情的「惡魔」──動軏得咎有違者死。他對上帝的所謂「敬畏」就只是「敬」與「畏」而已,沒有「信」,也沒有「愛」。而這種不蘊含信與愛的「敬畏」,至終必定會變成「憎恨」,甚至憎恨到要「殺耶和華的祭司」的地步。 我頗疑心,掃羅之所以會這樣(過分地、扭曲地)「敬畏」上帝,是因他錯誤理解、詮釋和引伸祭司以利因「縱容兒子」以至「全家被廢」的那個可怕的失敗例子: 撒上 2: 27 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28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29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30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31 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32 在上帝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33 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34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35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36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 於是,掃羅就「矯枉過正」,連對兒子都「絕不徇私法不容情」起來。骨子裡,掃羅「敬畏上帝」並不是為了上帝,而是為了自己的「百世基業」,怕他得來不易的王位會因為「得罪上帝」的被廢去。換言之,掃羅「敬畏上帝」絕不是因為愛「上帝本身」,而是「愛」上帝可能給他的那些「好處」而已。事實上,我已經說過了,他的「敬畏」不是出於「信」,而是出於「不信」──不信上帝「真是這麼好心對你這麼好」,除非你為祂做這樣做那樣。 不錯!我們應當「敬畏耶和華」,但這「敬與畏」必須以「信與愛」為其根本、依據和基調。否則,不信無愛的「敬與畏」,其造成的後果極可能比「不敬畏」更可怕更致命。 …… 掃羅就像大多數「牧師學者」一樣,都是「宗教平面人」,都不知道「層次」之為何物,以為「敬與畏」與「信與愛」是不能兩立甚至水火不容的「宗教元素」,因為「敬與畏」責求人要與上帝「保持距離」,而「信與愛」卻使人渴想與上帝「拉近關係」,可是,人與上帝的關係卻又怎麼可能同時又「遠」又「近」呢?──這是「邏輯不可能」啊! 在「邏輯」上「不可能」,但「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子性與父性都匱乏的掃羅做不到甚至想不通的「邏輯不可能」,子性與父性都「飽滿圓融美不勝收」(如果你真曉得「欣賞」大衛,就知我並沒有誇大其辭)的大衛,就想到了也做到了……。(明天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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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誌:子 性 回 歸(十) 2012 年 1 月 4(週三)上午 大家如果心清眼利,或者可以看出,掃羅是聖經中少有的連對自己的親生兒子都「決不徇私」的「嚴父」: 撒上 14: 38 掃羅說:「你們百姓中的長老都上這�堥荂A查明今日是誰犯了罪。39我指著救以色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就是我兒子約拿單犯了罪,他也必死。」但百姓中無一人回答他。40掃羅就對以色列眾人說:「你們站在一邊,我與我兒子約拿單也站在一邊。」百姓對掃羅說:「你看怎樣好就去行吧!」 41 掃羅禱告耶和華──以色列的上帝說:「求你指示實情。」於是掣籤掣出掃羅和約拿單來;百姓盡都無事。42掃羅說:「你們再掣籤,看是我,是我兒子約拿單」,就掣出約拿單來。43 掃羅對約拿單說:「你告訴我,你做了甚麼事?」約拿單說:「我實在以手�堛漣�,用杖頭蘸了一點蜜嘗了一嘗。這樣我就死嗎?」44 掃羅說:「約拿單哪,你定要死!若不然,願上帝重重地降罰與我。」 看到嗎?掃羅「決不徇私」的程度,與「宗教聖人」大概差之不遠。若要與聖經的人物比較,遠的,例如以撒、利百加夫婦各自包庇偏袒大、小兒子不說了,近的,與掃羅緊密相關的幾個重要人物,從以利到撒母耳到大衛,都沒有一個能像掃羅那樣「敬虔」,「敬虔」到連對自己的親生兒子都「決不徇私」的程度。 第一個是撒母耳之前的祭司以利,他包庇、偏袒甚至縱容兩個兒子為非作惡是「出名」的了: 撒上 2: 22 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23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24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25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26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 27 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28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29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 不過,繼任的撒母耳雖然本人正直不阿,但他的兒子似乎也不成氣候,比以利的兒子好不了多少,並無乃父之風: 撒上8: 1 撒母耳年紀老邁,就立他兒子作以色列的士師。2長子名叫約珥,次子名叫亞比亞;他們在別是巴作士師。3他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屈枉正直。4以色列的長老都聚集,來到拉瑪見撒母耳,5對他說:「你年紀老邁了,你兒子不行你的道。現在求你為我們立一個王治理我們,像列國一樣。」 看來,撒母耳「治國安民」很有一手,但是「教子持家」似乎就不甚有方了。 至於取掃羅而代之的大衛,也一樣是「縱仔」(寵壞兒子)出名的,結果是「寵」出一個亂倫的「暗嫩」和一個謀反的「押沙龍」。(詳細請見撒下13至15章) 比較起來,掃羅連對兒子都「決不徇私」不是很「出類拔萃」嗎?但上帝為甚麼還不喜悅他?或說他為甚麼會落得如此下場呢? 鄙人在「宗教界」渾噩多時,連兒子看電視打遊戲機都不許或諸多限制的「嚴父」或「嚴母」實在見得不少,而在清教徒「宗教家庭化」的觀念主導之下,「家教高低」幾乎成了信仰高下甚至真假的絕對指標。故此在「主流牧師」的言論裡,就充斥著對大衛等的「縱仔」行為相當不滿甚至鄙視的言論。 我當然不是說「縱仔」是好,以利與大衛「縱仔」帶來惡果纍纍,聖經明文記載,豈能無視或否認?但事情每有兩面,人生、信仰、情性、際遇,往往並不是像那些「牧師學者」的「邏輯」那樣,可以一句話就說的清楚了然的。 譬如以利「縱仔」自是大錯,但看他對幼年撒母耳是何等的親切仁慈,端是一片「慈父」心腸,不是僅對自己的兒子寬容而對別人的兒子冷漠,就是上帝明言要「廢他全家」,他也是默然接受,沒有像掃羅般因被上帝廢位而失心瘋性情大變追殺大衛。可見,以利這人確有相當「厚道」的一面,錯是錯在他「厚道」到喪失了原則和底線。 再說撒母耳,他自幼就離開父母到祭司以利的家中來「學師」,長大之後又忙於「公事」,公以忘私,以至沒有時間甚至不曉得與兒子們相處,日久自然生疏。如此而教子無方,也委實情有可原。 至於大衛,有不少人說他是因「拔示巴事件」其身不正,事後「問心有愧」,故而教子無方復亦無力,有意有意間就對兒子過分寬容,引出各種禍端來。我也有點同意這個「分析」,不過,請大家倒過來想,如果大衛「拔示巴事件」之後仍可以「問心無愧」(像那些醜聞爆後仍口口聲聲「問心無愧」的明星議員政客),還可以「教子有方又有力」,你又會怎樣看這個人呢? 我要說的是,以利、撒耳母、大衛無疑都有缺失,有人性軟弱,甚至有嚴重的罪惡過犯,但是,他們多多少少仍能令我心中感動,因為至少他們都像個「人」。只是,像掃羅這類「鐵面無私」,連對自己的親生兒子都決不「徇私」的「宗教聖人」,我卻覺得他們極其可怕,覺得他們根本不像個「人」…… 在還像個人的「罪人」與不像個人的「聖人」之間,我很疑心,上帝還是比較喜悅「罪人」的! 上帝看中大衛而看不中掃羅,豈是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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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誌:子 性 回 歸(九) 2012 年 1 月 3(週二)上午 早前的講章《子與父原為一》,如果大家還未聽,建議一聽,聽過了的也建議再聽一遍,因為「子與父原為一」不僅是我們參明基督信仰的鑰匙,也是我們感悟「子性」之為物的重大關鍵,因為--「子性」與「父性」也「原為一」。 (另外,2010年2至4月的講章系列《因子之名》亦與此緊密相關,請參考。) 一個有「子性」的人必能感應「為父的心」,一個能感應「為父的心」的人,本身也必有「為父的心」,亦即也必有「父性」,這就是: 子性與父性原為一 神學上可以說得很玄秘深奧,但也可以用人情常理解得切近易明: 我無法想像一個能被父愛觸動的人本身會沒有父愛,我也無法想像一個有父愛的人不能被父愛觸動。「子性」(能夠接收父愛)與「父性」(能夠付出父愛)實為一體兩面,絕無可能分割。 有子就有父,子與父原為一的上帝造我們的時候,就已將「子性」與「父性」一同放在我們心裡,祂也在人間創造了父子關係以為比喻──比喻上帝自身有父又有子的奇妙本質,也比喻祂要與人建立甚於人間父子的親子關係。於是,我們就能從自己天生的子性、父性與人間的父子關係得著靈光啟發,從而生出信心,信「我們有爸爸(天父)且爸爸(天父)愛我們」。 不過,嚴格地說,上帝內置於我們心裡的「子性」與「父性」,在導引我們認父歸家的作用上又有微妙的差異,就是「子性」促使我們「愛慕」天父,「父性」促使我們「認同」天父,這「愛慕」與「認同」結合起來,就是使我們相信「我們有爸爸(天父)且爸爸(天父)愛我們」的信心。 人有「子性」,就會「想家想爸爸」,換句話說,就是「子性」有促使我們「愛慕」天父──觸動我們去尋找天父天家的作用。這方面我說了很多了。 至於「父性」的作用,卻是使我們「將心比心」,以自己的「為父的心」去揣摩類推天父的「為父的心」,既知道自己「雖然不好」也會「拿東西給兒女」,就自覺或不自覺地「認同」這個說法:天父必會恩待我們,甚於我們恩待我們的兒女。 道理說不清楚的,最好是回到聖經,但不是用神學考古訓詁把聖經搞得更撲朔迷離活人勿近,而是回到聖經淺近的「倫常故事」去,如此這般,貌似高深如「子性與父性原為一」的道理,也一樣不解自明。 這幾天我都談到掃羅,說他本非毫無「子性」,但是在「宗教」荼毒下,他本已「單薄」的「子性」稍縱即逝無以為繼,無法進一步觸摸和感應天父的深情和寄望,最終在信仰上一敗塗地。至於掃羅的「父性」,原來也如他的「子性」一樣地「單薄」: 為了殺害他意想中的「競爭對手」大衛,作為父親的掃羅不顧女兒的榮辱感受和終身幸福,兩次以女兒當「工具」使用:
掃羅又因妒恨大衛,幾乎連兒子約拿單都不放過:
…… 說掃羅全無「子性」與「父性」,那是太誇張了,至少他還未至於真的把兒子殺了,但顯然可見的,是他「單薄」的「父性」敵不過他貪婪自私和恐懼自保等人性軟弱,與他「單薄」的「子性」一樣,稍縱即逝無以為繼。 掃羅連對自己的親生子女都如此「寡恩」,他又怎能想像上帝會對他寬宏大量呢? 人無「子性」就不能信,人缺少「父性」也極難信,因為「子性與父性原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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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誌:子 性 回 歸(八) 2012 年 1 月 2(週一)上午 掃羅這個「宗教性」極強的人,曾對上帝「必恭必敬唯恐有失」,儼然像個「宗教聖人」。 掃羅曾「指天發誓」,還不顧現實不徇人情,要嚴守到底: 撒上14: 24 掃羅叫百姓起誓說,凡不等到晚上向敵人報完了仇吃甚麼的,必受咒詛。因此這日百姓沒有吃甚麼,就極其困憊。25眾民進入樹林,見有蜜在地上。26他們進了樹林,見有蜜流下來,卻沒有人敢用手取蜜入口,因為他們怕那誓言。27約拿單沒有聽見他父親叫百姓起誓,所以伸手中的杖,用杖頭蘸在蜂房�堙A轉手送入口內,眼睛就明亮了。28百姓中有一人對他說:「你父親曾叫百姓嚴嚴地起誓說,今日吃甚麼的,必受咒詛;因此百姓就疲乏了。」29約拿單說:「我父親連累你們了。你看,我嘗了這一點蜜,眼睛就明亮了。30今日百姓若任意吃了從仇敵所奪的物,擊殺的非利士人豈不更多嗎?」 掃羅還恪守摩西律法,更口口聲聲責令百姓「不可得罪耶和華」: 31 這日,以色列人擊殺非利士人,從密抹直到亞雅崙。百姓甚是疲乏,32就急忙將所奪的牛羊和牛犢宰於地上,肉還帶血就吃了。33有人告訴掃羅說:「百姓吃帶血的肉,得罪耶和華了。」掃羅說:「你們有罪了,今日要將大石頭滾到我這�堥荂C」34掃羅又說:「你們散在百姓中,對他們說,你們各人將牛羊牽到我這�堥荇_了吃,不可吃帶血的肉得罪耶和華。」這夜,百姓就把牛羊牽到那�堮_了。 掃羅還「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宗教儀仗」做到十足: 35 掃羅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這是他初次為耶和華築的壇。 掃羅還看似「尊重」上帝,會事先「求問」上帝的「指引」,而一見「上帝沒有回答他」,就馬上很「宗教地」聯想到他們當中一定有人「得罪上帝」,還聲稱一旦查明,必然嚴辦決不徇私: 36 掃羅說:「我們不如夜�堣U去追趕非利士人,搶掠他們,直到天亮,不留他們一人。」眾民說:「你看怎樣好就去行吧!」祭司說:「我們先當親近上帝。」37掃羅求問上帝說:「我下去追趕非利士人可以不可以?你將他們交在以色列人手�堣ㄔ獢H」這日上帝沒有回答他。38掃羅說:「你們百姓中的長老都上這�堥荂A查明今日是誰犯了罪。39我指著救以色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就是我兒子約拿單犯了罪,他也必死。」但百姓中無一人回答他。 按掃羅這個形像,絕對不下於一個標準的「清教徒」,與「聖人」也差之不遠。但這個「必恭必敬唯恐有失」的「宗教聖人」,後來竟「翻臉不認神」以至離譜到「殺害耶和華的祭司」: 撒上 22: 6 掃羅在基比亞的拉瑪,坐在垂絲柳樹下,手�堮陬蛜j,眾臣僕侍立在左右。掃羅聽見大衛和跟隨他的人在何處,7就對左右侍立的臣僕說:「便雅憫人哪,你們要聽我的話!耶西的兒子能將田地和葡萄園賜給你們各人嗎?能立你們各人作千夫長百夫長嗎?8你們竟都結黨害我!我的兒子與耶西的兒子結盟的時候,無人告訴我;我的兒子挑唆我的臣子謀害我,就如今日的光景,也無人告訴我,為我憂慮。」 9 那時以東人多益站在掃羅的臣僕中,對他說:「我曾看見耶西的兒子到了挪伯,亞希突的兒子亞希米勒那�堙C10亞希米勒為他求問耶和華,又給他食物,並給他殺非利士人歌利亞的刀。」11王就打發人將祭司亞希突的兒子亞希米勒和他父親的全家,就是住挪伯的祭司都召了來;他們就來見王。 12 掃羅說:「亞希突的兒子,要聽我的話!」他回答說:「主啊,我在這�堙C」13掃羅對他說:「你為甚麼與耶西的兒子結黨害我,將食物和刀給他,又為他求問上帝,使他起來謀害我,就如今日的光景?」14亞希米勒回答王說:「王的臣僕中有誰比大衛忠心呢?他是王的女婿,又是王的參謀,並且在王家中是尊貴的。15我豈是從今日才為他求問上帝呢?斷不是這樣!王不要將罪歸我和我父的全家;因為這事,無論大小,僕人都不知道。」16王說:「亞希米勒啊,你和你父的全家都是該死的!」 17 王就吩咐左右的侍衛說:「你們去殺耶和華的祭司;因為他們幫助大衛,又知道大衛逃跑,竟沒有告訴我。」掃羅的臣子卻不肯伸手殺耶和華的祭司。18王吩咐多益說:「你去殺祭司吧!」以東人多益就去殺祭司,那日殺了穿細麻布以弗得的八十五人;19又用刀將祭司城挪伯中的男女、孩童、吃奶的,和牛、羊、驢盡都殺滅。 常人的「不敬虔」,一般而言,不過是不返教會、不參加主日聚會、崇拜打瞌睡,不事奉、不熱心、不奉獻之類;嚴重一些的,是幹些不至於「犯法」的不良行為;再嚴重的,就幹些「犯法」的壞事;更嚴重的,最多是目無法紀殺人放火。但難以想像會去到要「殺耶和華的祭司」(燒教會?殺牧師?)的地步。 何以一個曾經對上帝「必恭必敬唯恐有失」的「宗教聖人」,一「翻臉」就變成這個樣子? 答案只得一個,就是在掃羅的所謂「敬畏」裡從沒有「信」與「愛」── 他不「信」上帝對人有白白的「愛」。 在他意想中,「宗教世界」裡一切都是「等價交換」,你要在上帝那裡「得」多少,就要「付」多少,無價講;反之,你「付」了多少,也應該可以在上帝那裡「得」多少,一樣無價講。掃羅無法理解,他的「宗教表現」已經「超額完成」,上帝還有甚麼「不滿意」,要「保祐」大衛而不「保祐」他。 真相是詭異得幾乎不能言說的,就是一個人表現越「虔誠」,就越可能反映他心裡根本「不信」──不「信」上帝對人有白白的「愛」。掃羅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用心看,你能不驚心動魄嗎? 容我再嚕囌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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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誌:子 性 回 歸(七) 2011 年 12 月 31(週六)上午 我越來越感到,「子性」的有無與增滅,真是一個「妙不可言」的奧秘,卻又關乎信仰上的終極生死。 撒上 9: 3 掃羅的父親基士丟了幾頭驢,他就吩咐兒子掃羅說:「你帶一個僕人去尋找驢。」4掃羅就走過以法蓮山地,又過沙利沙地,都沒有找著;又過沙琳地,驢也不在那�堙F又過便雅憫地,還沒有找著。5到了蘇弗地,掃羅對跟隨他的僕人說:「我們不如回去,恐怕我父親不為驢掛心,反為我們擔憂。」 經文輕描淡寫,但已平實地展露掃羅既能顧及「父親的心」,就顯明他絕不是一個一開始就「了無子性」的人。可惜的是,一及於所謂「宗教事務」,掃羅的「子性」就無以為繼。例子多得貫穿掃羅一生: 撒上 9: 6 僕人說:「這城�埵酗@位神人,是眾人所尊重的,凡他所說的全都應驗。我們不如往他那�堨h,或者他能將我們當走的路指示我們。」7掃羅對僕人說:「我們若去,有甚麼可以送那人呢?我們囊中的食物都吃盡了,也沒有禮物可以送那神人,我們還有甚麼沒有?」8僕人回答掃羅說:「我手�埵頂�子一舍客勒的四分之一,可以送那神人,請他指示我們當走的路。」……10掃羅對僕人說:「你說的是,我們可以去。」於是他們往神人所住的城�堨h了。 談到「宗教事務」,掃羅就擺脫不了「一般宗教」的陰影,無法想像上帝為「父」,會有可能「無條件」地親就、眷顧和接納人,就連找個「神人問路」,他也以為非要帶些「手信」去不可。 撒上 13: 5 非利士人聚集,要與以色列人爭戰,有車三萬輛,馬兵六千,步兵像海邊的沙那樣多,就上來在伯•亞文東邊的密抹安營。6以色列百姓見自己危急窘迫,就藏在山洞、叢林、石穴、隱密處,和坑中。7有些希伯來人過了約旦河,逃到迦得和基列地。掃羅還是在吉甲,百姓都戰戰兢兢地跟隨他。8掃羅照著撒母耳所定的日期等了七日。撒母耳還沒有來到吉甲,百姓也離開掃羅散去了。9掃羅說:「把燔祭和平安祭帶到我這�堥荂C」掃羅就獻上燔祭。 既然連「求神問路」都非要帶些「手信」去不可,那麼,要上帝保守「打勝仗」這麼「大件事」,又怎可能不「做足法事」呢?在掃羅的心目中,上帝斷然是個法不容情的「鐵面判官」。你敢說掃羅不「敬畏」耶和華嗎?不!他「敬」得很,也「畏」得很! 撒上 14: 24 掃羅叫百姓起誓說,凡不等到晚上向敵人報完了仇吃甚麼的,必受咒詛。因此這日百姓沒有吃甚麼,就極其困憊。 掃羅為「將功補過」,就在上帝面前「故作敬虔」,立下上帝根本沒有吩咐也與百姓為難的「毒誓」,陷自己、兒子與百姓於不義。掃羅心目中,上帝是個「軍法如山」的判官,無情講,沒通融,更沒有「白白的饒恕」這回事,總之,你總得要「做點甚麼」──還要盡量誇張以示「虔誠」──來替自己「贖罪」。 撒上 15: 10 耶和華的話臨到撒母耳說:11「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母耳便甚憂愁,終夜哀求耶和華。12撒母耳清早起來,迎接掃羅。有人告訴撒母耳說:「掃羅到了迦密,在那�堨艉F紀念碑,又轉身下到吉甲。」13撒母耳到了掃羅那�堙A掃羅對他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耶和華的命令我已遵守了。」 14撒母耳說:「我耳中聽見有羊叫、牛鳴,是從哪�堥茠漫O?」15掃羅說:「這是百姓從亞瑪力人那�堭a來的;因為他們愛惜上好的牛羊,要獻與耶和華-你的上帝;其餘的,我們都滅盡了。」16撒母耳對掃羅說:「你住口吧!等我將耶和華昨夜向我所說的話告訴你。」掃羅說:「請講。」17撒母耳對掃羅說:「從前你雖然以自己為小,豈不是被立為以色列支派的元首嗎?耶和華膏你作以色列的王。18耶和華差遣你,吩咐你說,你去擊打那些犯罪的亞瑪力人,將他們滅絕淨盡。19你為何沒有聽從耶和華的命令,急忙擄掠財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呢?」20掃羅對撒母耳說:「我實在聽從了耶和華的命令,行了耶和華所差遣我行的路,擒了亞瑪力王亞甲來,滅盡了亞瑪力人。21百姓卻在所當滅的物中,取了最好的牛羊,要在吉甲獻與耶和華-你的上帝。」 22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23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 24掃羅對撒母耳說:「我有罪了,我因懼怕百姓,聽從他們的話,就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和你的言語。25現在求你赦免我的罪,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26撒母耳對掃羅說:「我不同你回去;因為你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以色列的王。」27撒母耳轉身要走,掃羅就扯住他外袍的衣襟,衣襟就撕斷了。28撒母耳對他說:「如此,今日耶和華使以色列國與你斷絕,將這國賜與比你更好的人。29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因為他迥非世人,決不後悔。」30掃羅說:「我有罪了,雖然如此,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舉我,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你的上帝。」 我疑心掃羅直到死日,都不知道自己錯在那裡。因為按人類的「宗教常識」,我們越多「獻祭」與耶和華(越多進行大鑼大鼓的宗教活動),不是越合乎祂的心意麼?不是越能「榮耀」祂麼?不是越可以「將功贖罪」麼? 掃羅的「子性」被人類的「宗教常識」全然蓋過,他始終無法意想上帝為「父」,不曉得父親求於兒子的,是順命聽話(像個兒子),而不是搞甚麼大鑼大鼓的宗教活動。 撒上 10: 20 於是,撒母耳使以色列眾支派近前來掣籤,就掣出便雅憫支派來;21又使便雅憫支派按著宗族近前來,就掣出瑪特利族,從其中又掣出基士的兒子掃羅。眾人尋找他卻尋不著,22就問耶和華說:「那人到這�堥茪F沒有?」耶和華說:「他藏在器具中了。」 這個「他藏在器具中」也許別有寓意:掃羅一生的「事奉」都只能夠躲在「宗教儀仗」(如各式獻祭)及「宗教中介」(如撒母耳)的身後與上帝間接更間接地「相交」,他根本不敢與上帝「埋身」,甚至不相信祂可以讓人「埋身」。 來 11: 6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 我說過了,「信有神」不是信有個神存在,不是信神很神聖很偉大(所以我非要幹大事和做聖人不可了),而是信「我有爸爸而且爸爸愛我」。據此,顯然可見,掃羅是個「不信的人」。切記,一個人越是「宗教」,就越顯明他「不信」! 領人認父歸家的「子性」本來人皆有之,但在「宗教」荼毒下而仍能保存和發揮「子性」的人,卻是所餘無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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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誌:子 性 回 歸(六) 2011 年 12 月 30(週五)上午 主耶穌的登山寶訓並不是「訓」我們「幹大事」或「做聖人」,祂只是深情細意地教導我們「做兒子」。 主三番四次教我們要「低調」──禁食不要大模大樣故作虔誠,禱告不要當街當巷長篇大論,行善更不要大鑼大鼓喧天嚷地,這一切,都是衝著人類(尤其是宗教紳士們)最喜歡「幹大事」(「為上帝」三個字是招牌幌子而已)的「宗教慾」而說的。 主也三番四次教我們「饒恕」,不與人斤斤計較,正因為主極之諒解我們沒有「做聖人」的本事,故而教導我們不要求全責備,也諒解接納別人也當不了「聖人」的限制,好使天父也饒恕我們。這些教導,也是明明白白衝著人類(當然尤其是宗教紳士們)最喜歡「做聖人」的「宗教慾」而說的。 父親而已,何求於兒子幹甚麼「大事」做甚麼「聖人」呢?父親求於兒子的,還不過是「兒子像個兒子」而已! 像「小兒子」(路15)那樣不務正業為非作歹,這自然傷透父心,但對上帝過分「誠惶誠恐」,像「大兒子」那樣以為非要「幹大事」和「做聖人」就不能得祂喜悅,或倒過來以為幹了甚麼「大事」做了甚麼「聖人」,就可以「兌換」兒子名分,至少同樣傷透父心。 父親所求於兒子的,不過是「兒子像個兒子」而已。甚麼是「兒子像個兒子」呢?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還記得有個爸爸、還曉得回家」。所謂「還記得有個爸爸、還曉得回家」,說來說去,還不是與「子性」是同一回事麼?歸根究柢,「兒子回來就好了」,為父的心不過如此。 記得這個邏輯: 天父的父愛是一切人間父愛的根源與原型,是完美的父愛,也是主耶穌說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的那個「完全」的真正意思。故此,天父不是比人間的父親對兒子的要求更高,而是更低,低到不可能更低,因為祂愛兒子的饒恕包容程度更甚於一切人間慈父。在天父心目中,沒有壞到不可以許他回家的兒子,只有壞到自己不回家的逆子。 人為甚麼會「壞」到不回家呢?甚麼人會「壞」到不回家呢? 小兒子很「壞」(道德上的罪與際遇上的苦),但他的「壞」並沒有使他不回家,倒過來,他的「壞」反使他想起爸爸想起回家。「壞」到不想爸爸不思回家的另有其人,就是那些自以為很「好」(道德上自以為義與際遇上名成利就)的人,尤其是那些一腦子都是「幹大事」與「做聖人」,把本來一片父子情深的登山寶訓搞成可怕的「新律法主義」或膚淺的「基督教倫理學」的宗教紳士和社會名流。 我自然不是說,天父這樣愛我們,我們就可以不務正業為非作惡,基督徒努力做事和行善,當然沒有錯,更是應該。但必須記得,祂是你的爸爸,不是上司,不是法官,你無須「誇張造作」──做事就做事,不必去幹甚麼「大事」,行善就行善,不必去做甚麼「聖人」。事實上,對於父親,沒有比「兒子想家想爸爸」更偉大和更神聖的事,而主耶穌的登人寶訓正正是要將我們「做事」與「行善」的基礎與根據,移離看似正義而實質乖邪的「宗教慾」,重置於「兒子想家想爸爸」這個唯一對應天父心意和滿足上帝為父心腸的「子性」之上。 總而言之,我的意思不是說「不做事」與「不行善」是好,我的意思只是我們迷頭迷腦去「做事」與「行善」,卻自覺或不自覺地建基於乖邪錯謬的「宗教慾」(即「不子之心」)上,那是更壞,因為「樣子」會越來越善良和成功,實質卻是離天父離天家更遠,古之法利賽人,今之共濟會徒,以至一切形式的行為主義者,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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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誌:子 性 回 歸(五) 2011 年 12 月 29(週四)下午
若想斷章取義「應用」聖經,以上幾節自然是大力鼓吹「心想事成有求必應」的成功神學、靈恩神學和可能思想的不二之選。但是經文本來卻是明明白白的,它說的根本不是「祈禱的效能」,甚至不是泛泛的「上帝的能力與慈愛」之類,而是「上帝的父性」以及與之相對應的洽如其分的「人的子性」。我早前說過,在整個登山寶訓(太5至7章)中,主耶穌再三引導我們以「父子關係」來思想、參明和實踐律法、稱義和禱告等等重要的信仰元素,這一小段也不例外。請再讀一遍:
恕我直言,若不是「鬼迷心竅」,經文的真義是非常清楚的。 第一、主耶穌清楚表明,我們能「有求必應」(姑且仍用這個詞)的根本原因基本上與我們的禱告本身無甚關係,僅是因為上帝是我們的「父」,祂以「最美的父」的心腸聆聽、在意和回應我們的禱告,我們的禱告才會「有求必應」。 第二、主所說的「有求必應」並無明示暗示上帝必會百分百「滿足」我們的「所想所求」。祂說的是上帝必定會給我們「好東西」,而這「好東西」卻極可能「超乎」以至「背乎」我們本來的「所想所求」。 第三、請留心主耶穌使用的字眼,祂不僅說「祈求」,而是連同「尋找」和「叩門」一起說的。希望大家還記得我說到口水乾的「子性」的根本內涵──「念父」和「思家」。請稍動一點心肝聯想一下「尋找」與「念父」的關係和「思家」與「叩門」的關係。 容我再「冷冷」說一遍:假如你了無「子性」,甚麼「神學」於你一點用處都沒有,都不可能令你明白半句聖經。有「子性」的人,卻在在都能以「為父的心」來明白天父,參明聖經。 上帝是父更且是「完美的父」,想想,祂要把「好東西」給人(祂的兒子),那「好東西」會是甚麼呢?再動心想想,父親能給兒子最好的好東西會是甚麼呢? 路加福章十一章有一段類似的經文,說得更為明白:
留心,馬太 7:10 是「何況你們在天上的父,豈不更把 好東西 給求他的人嗎」,而路加 11:13 是「何況天父,豈不更將 聖靈 給求他的人嗎」,對照之下,一目了然,主耶穌說的「好東西」就是「聖靈」。 聖靈不是神神秘秘的「靈恩」,而是「兒子名分」。一整本聖經都告訴我們,聖靈是我們成為神的兒女的印記與保證。 父親給兒子最好的「好東西」是甚麼呢?不就是「兒子名分」麼?但還記得「子與父原為一」的道理嗎?父親給你一個「兒子名分」,不正正全等於父親把他自己(就是父親本身)給了你麼?你有了一個「兒子名分」與你有了一個「父親」是完全同一回事啊! 請牢牢記得,天父給我們「聖子」等於給我們「聖父」,天父給我們「聖靈」原來也等於給我們「聖父」,「三位一體」的奧秘精蘊原來都在這一片永恆和奇妙的「父子之愛」裡。明乎此後,請大家再回到今天最初提到的那段經文之上:
明明白白,天父要賜與我們的「好東西」既可以歸結為「父本身」(子與靈及我們的兒子名分全都在內),那麼,「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就必然指向天父和天家,即是經文可「換算」為:
都看到嗎?都明白嗎?可以不這樣解嗎? 告訴大家,那些沒有「子性」的人,或說「逆子」,他們求來求去,都是「父的東西」而不是「父本身」,最惡劣的甚至「弒父奪位」。但有「子性」的人,或說「孝子」,卻必定不會如此,因為他們求的不是「父的東西」而是「父本身」。他們不是「向父求」(pray to God),而是「祈求父」(pray for God)。 假如有一個兒子向他的爸爸「求父」,說:「我甚麼都不要,我只要爸爸你!」我們雖然「不好」,都絕對不會拒絕這個「祈求」吧,「何況我們在天上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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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誌:子 性 回 歸(四) 2011 年 12 月 28(週三)上午 昨天提到聖經關乎信心定義最詳盡精準的「信之章」(希伯來書第十一章),強烈指出「信=子性」的「信心公式」以及真正的信心必定會體現於「念父想家」的「情意結」上。今天想再就著希伯來書第十一章中提到的信心典範人物再說幾句話。 首先,我極度反對甚至憎惡將這些信心典範人物稱為「信心英雄」或「信心偉人」,這是那些「宗教慾」特強,念念不忘「幹大事」和「做聖人」的人想出來的名目。我只會稱他們為「信心典範」,以免大家會因「英雄」或「偉人」等字眼而生出錯誤聯想。 來 12:4亞伯因著信,獻祭與上帝,比該隱所獻的更美,因此便得了稱義的見證,就是上帝指他禮物作的見證。他雖然死了,卻因這信,仍舊說話。 亞伯的祭比該隱的祭更「美」,「美」在哪裡? 原來,亞伯的祭美就美在他的祭(羊)體現的正正是他「念父想家」的深厚感情,是對父母臨出門時上帝所送的臨別福祝──「皮衣(遊子衣)」的動心回應。反之,該隱的祭是他「種地的產物」,而「種地」體現的正正是他對上帝「咒詛地」的防範與反抗,是他打算在世界「永遠落戶」的行動的一部分,反映他沒打算回家,也不信上帝有終會召喚人回家的慈心與計劃。一句話,該隱的祭不僅不表示他意想親近天父和返回天家,更是他「不念父不想家」的「證據」,他之所以獻祭(進行宗教行為)只因怕(背地裡是憎)上帝而非愛帝,怎能得上帝喜悅呢? 5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上帝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上帝喜悅他的明證。6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悅;因為到上帝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上帝,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7挪亞因著信,既蒙上帝指示他未見的事,動了敬畏的心,預備了一隻方舟,使他全家得救。因此就定了那世代的罪,自己也承受了那從信而來的義。 洪水前,以諾和挪亞等忠於祖宗遺訓的「塞特系子孫」究竟有甚麼信心表現可以「已經得了上帝喜悅他的明證」? 那世代的其他人的「罪」又體現在哪裡呢? 聖經沒有告訴我們以諾和挪亞幹了甚麼「偉大事業」或成了甚麼「道德聖人」。事實上,同期的「該隱系子孫」(包括後來與他們合流的「塞特系子孫」)沒有停止過建城立業發展高等文明,聖經中「上古英武有名的人」和「偉人」所指的都是他們,可見他們絕對不是一幫大家想像中的無所事事為非作歹的「歹徒」。與他們相比,以諾的「與神同行」根本是「流離浪蕩」,挪亞的「建造方舟」更簡直是「不務正業」。 請記得,由該隱開始,他就牢牢定義了人類「活在當下」的「遊戲規則」: 「種地」就是「務正業」,「築城」就是避免「流離浪蕩」。 都是明明白白地衝著上帝的「咒詛」的「措施」。這些「措施」反映甚麼呢?就是他們「不信有上帝(天父)且不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故而全心全力在人間求生存求爭勝的「不信的惡心」。故此,以諾的「流離浪蕩」與挪亞的「不務正業」就倒過來是「信心=子性=念父想家=信有上帝(父)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的明證,也就是他們「已經得了上帝喜悅他的明證」的具體所指。 至於亞伯拉罕離本地父家四處流浪是因盼望那更美的城更美的家,約瑟臨死留下遺命連屍骸都要運返應許之地(喻指永遠的天家),以至摩西到自己的兄弟中間認宗歸宗等等,在在都不離開「念父歸家」的「信=子性」的公式定義,與亞伯、以諾、挪亞的信一體相同。就連喇合也極可能是因著對以色列人的祖傳信仰──「有上帝(父)且他會賞賜那尋求他的人」有信心而冒險救助那兩個探子。 請記得,依乎本章聖經的脈絡和聖經定義的信心真義,「信有神」當然不是指「相信有神論」,也不是指籠籠統統地「信耶和華比較善良和有能力」,而是信有一位天地根源,有一位對人類滿懷善意,以至於願意賜人兒子名分讓他永居父家的萬有之父。換言之,「信有神」就像一個孤兒相信自己有爸爸而且爸爸從沒有離棄他(甚至仍在找他)一樣,這種信念,就是「子性」,就是「信心」。 我會毫不客的說:凡不如此定義信心的人,我不會稱他為我的弟兄。 你或會擔心:我有「子性」,但也有可能找不到爸爸(親生父親)或認錯爸爸的呀! 我會說:一定不會的!兒子若想家想爸爸,他一定可以找到爸爸和回到自己的家,因為「尋找的,就必尋見」!(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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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誌:子 性 回 歸(三) 2011 年 12 月 27(週二)上午 不能免俗,「聖誕」放了自己幾天假,今天終於「回歸」了。 上篇說到:人的「宗教性」來自魔鬼而不是上帝,而且是一種「罪」,更是所有罪之中最根本、最深層的「罪」。 今篇要說:哪麼,基督教又是甚麼呢?她是一個「宗教」嗎?若不是,她是甚麼?她與「宗教」的根本分別又是甚麼? 當此「聖誕」,聽那一眾政要權貴宗教紳士的「聖誕文告」,從「重視家庭」到「關心社會」到「世界和平」到「人類共融」,自然都不著邊際離天萬丈,甚至「打著基督反基督」,將獨一無二力排眾議的基督信仰跟所有「常識大路」的人間宗教不分彼此混為一談。就連牧師學者信徒,煞有介事打著「因信稱義」的招牌,我也不很相信有多少人真的明白基督信仰異於一切宗教甚至與所有宗教誓不兩立的真正本質。 大家且看聖經中最重要的「信之章」──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細心反思與檢視自己的「信仰存貨」,看看基督信仰在你心目中,究竟真是上帝啟示的基督教,還僅是一個「基督化包裝」的「一般宗教」。
這三節為基督信仰所說的「信」定下了一個決定性的基調。「信」當然不是新紀元或蕭律柏式的「自恃自信」或「信心萬能」,也不是你信上帝能做這事或那事。(我們今天說的信心的定位幾乎都離不開「事工」與「效能」。)希伯來書的「信」卻是指你「知道」(留心,是「知道」)宇宙萬有有一位創造者,有一個天地根源,有一位萬有之父。換言之,這「信」使你「知道」你和宇宙萬有都有一位獨一、絕對、永恆和至善的「父」。再換言之,這「信」其實就是我一直所說的「子性」──人性深處對「父」的相信、愛慕和期待,即是: 信 = 子 性 請謹守這條「信心公式」繼續解讀以下的「信心範例」。
從亞伯到挪亞到亞伯拉罕到摩西甚至喇合等一連串的信心範例,看似雜亂無章,其實主題一致主線分明。就是這些人的「信」都並不表現於甚麼「為上帝做大事」或「自己立志做聖人」(即上篇提到的人的「宗教性」)的上面,而是表現於他們都相信、愛慕和期待一個真實、美好和恆久的「家」。當「該隱之種」在迷頭迷腦種地築城發展文明建立人間霸業的時候,他們卻「心不在焉」,不能「活在當下」,自甘在人間流離「無所用心」,為要得著那個「更美的家鄉」。 這種「念家情意結」與上文的「想父情意結」明顯是一體的兩面,都是基督信仰對「信」所下的定義的根本內涵。總之,「信」不是「做大事」或「做聖人」,而是「念父想家」,是「子性」的必然內蘊與自然流露。
我很疑心,在許多「信徒」甚至「牧師學者」心目中的「信」,僅是指以上三節字面所展示的那種充滿「無所不能成就大事」的「信心」,而全然不顧這章聖經的上文下理。第一、這三節經文對於「信」的「強勢演繹」,就全章聖經來說,不過是邊緣少數,根本不入「主流」。第二、這三節只是上文下理的一個陪襯──對比出「信」的真正偉大處不在「成就大事」,而在甘心忍受「一事無成」(見下文)。第三、就是這些看似「成就大事」的信心例子,放在全章脈絡來解,作者要強調的也不是那些「事工果效」,而是上帝的真實可靠及他們「念父思家」的信心能「鎖定」天父上帝的結果,即是,可貴的不是「信心效果」,而是他們「認定父神」的「信心本身」。
這段更足以證明,要精確量度一個人的「信」的真實程度,絕不是靠看他能夠或天天想著成就多少「大事」,而是看他能夠忍受多大程度的人間痛苦以至於一事無成一無所有,因為這才足以反映他有多「念父」有多「想家」。 聖經真理明明白白:唯有真正有「信」(子性)的人,才會如此「念父」如此「想家」──甘心捨棄人間權慾(包括所謂「宗教成就」)追逐、忍受人間苦楚失敗,為要「回家見爸爸」。 我再說一遍:「子性」(念父思家)才是基督教「因信稱義」之「信」的內蘊與精義,捨此,任你用的「術語」多麼純正體統,都是不著邊際離天萬丈的異端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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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誌:子 性 回 歸(二) 2011 年 12 月 23(週五)上午 人的「宗教性」來自魔鬼而不是上帝,而且是一種「罪」,更是所有罪之中最根本、最深層的「罪」。這是聖經一開始就揭露的絕對事實,是我們參明基督信仰最重要的基礎之一。
由魔鬼所誘發的「宗教性」,細分之有兩個層次:第一個是對上帝的「傲謾」,第二個是對上帝的「恐懼」,總的來說就是對上帝的「疏離」。
首先,魔鬼誘發人妄想「幹大事」或「做聖人」的「宗教慾」,即使掛著個「為上帝」甚至「基督教」的招牌,或是戴上一副「謙謙君子」的假面,實質始終離不開人要妄想「如神」──自我偉大化和自我神聖化的邪情惡慾,骨子裡是要「取(父上帝)而代之」,其根本性質是一片「逆子之心」。 這就解釋了與上帝誓不兩立的「宿敵」為甚麼總是「宗教界人士」,舊約時是假先知,真約時是祭司文士,末世時則是誘導「萬教歸一獨斥基督」的共濟會!
魔鬼先誘發人「立志為善」的慾心,那些如法利賽人或清教徒之流,真以為自己可以「行出來」的人,自然不可一世,自以為虔誠過人。但那些如稅吏、妓女、撒馬利亞婦人的人,知道自己畢竟是「行不出來」──「赤身露體」的,就恐懼上帝,即使是返教會做禮拜,心裡也是曲曲折折地疏遠上帝(躲避耶和華上帝的面),尤其在那幫「律法主義者」的恐嚇下,更加不敢相信上帝真會親就憐恤他這個罪人。 結果,由魔鬼誘發的「宗教性」就出現兩大分流: 一、上流的宗教紳士,如古之法利賽人和文士,或今之牧師和學者,就雄心萬丈狂妄自信,天天想著「為上帝幹大事」或「立志做聖人」,並以為自己非常「接近」上帝,甚至可以做其「總代理」。 二、下流的普羅信眾,就恐懼上帝,或只敢以「做法事添香油」的方式和心態,「遮遮掩掩」(拿無花果樹的葉子為自己編做裙子)間接再間接地「接觸」上帝。 簡言之,「上流人」自以為親近上帝故有資格為上帝「做一些事」,而下流人則以為必要為上帝「做一些事」才有資格親近上帝。事實是,不管「上流」「下流」,整個「宗教界」(也不管掛甚麼教的招牌)都實質上疏遠天父上帝,都在「做一些事」的「宗教操作」之中,徹底迷失與天父上帝本來甚於父子的親密關係。 之不過,「下流」的倒比「上流」的稍好一些,因為稅吏妓女罪人起碼知道自己與上帝疏遠的事實,故倒過來有想與上帝(新實)親近的內心渴求,但是祭司文士宗教賢達,卻是連這個「見識」都沒有,實質上比稅吏妓女罪人離開天父更遠更遠。 …… 弟兄姊妹,真信心必然與魔鬼誘發的「宗教性」背道而馳,因為信是「子性回歸」── 以「為子的靈」感應「為父的心」! 為子的靈--請你放下自以為可以為上帝「做一些事」的狂妄,也放下必要為上帝「做一些事」的焦慮,因為「兒子永遠不會這樣想像父親」。 為父的心--大兒子並不因為在家「做一些事」(作代價)就成了父親的兒子,小兒子也不需要「做一些事」(作補償)才可以回家認爸爸,因為「父親總是這樣看待他的兒子」! 上帝就是父親──這不是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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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日誌:子 性 回 歸(一) 2011 年 12 月 22(週四)上午 性不近,道不同。 俄網與「主流」,用幾乎一模一樣的「基督教術語」,卻演繹出截然有別甚至水火不容的「基督教版本」,端在這「子性」的差別或「子性」的有無之上。 我曾天真地以為,子性──孩子們想家、想爸爸的天性,是人最自然的根性,理當人皆有之,眾生皆同!我更曾無知地以為,那些滿口「父啊父啊」的人,更應當是最有子性,最知道子性為何物的人。──誰知我是太過天真太過傻! 假如,我早點知道,人類不過到了第二代,已經有「一半人口」(兩兄弟中的一個)幾乎完全喪失子性,「一去不回頭」,自顧自地去種他的地、建他的城、發展他的高等文明去了,我就不會那樣天真那樣傻。事到如今,「一去不回頭」,不念父、不想家的人,何止於「一半人口」呢?更何況,在「植根」於美國而非天國的「清教」橫行天下後,連「基督教圈」中的子性也早已近於蕩然無存了。 當年,引導亞伯拉罕離開本地本族父家的,是他的「子性」──他渴想尋得一個更美(真正)的父一個更美(真正)的家;當年,引導摩西離開埃及王宮跑到他的弟兄中去的,也是他的「子性」──他渴想尋得一個真正屬於自己的身分和名分。 你說是上帝「呼召」亞伯拉罕和摩西,我當然不反對,但上帝的呼召對應的,是他們的子性。必須知道,上帝沒有叫他們去做大事(對應人的雄心大志),沒有叫他們去做聖人(對應人的宗教慾望),卻叫他們「回家」(對應人的子性渴求)。 信不是甚麼「為上帝做大事」,信也不是甚麼「立志做聖人」,信只是思家念父,信只是認祖歸宗。信心的深層內蘊,正正就是子性。 讓我驚訝的是,在今天的「主流」中,子性──信心的深層內蘊,為甚麼可以這樣淡如無有,幾乎連提都不提? 喪失子性的「基督教」,根本就沒有「認父歸宗」的能力,而只能用道德理性、功能實用、溫馨感覺來「推論」出一個無姓名無籍貫無履歷無個性的「常識上帝」來,固然仍可以名之曰「耶和華」,但是究竟那是「耶和華」還是「金牛犢」,還是共濟會的「宇宙的大建築師」,我不信他們真能分辨出來。 當年,約瑟在埃及「發達」後忘父忘家,胡里胡塗將「埃及神」與「耶和華」混為一談,今天,痴迷於當代埃及(美國),口裡讚美帶百姓出埃及的摩西,心裡卻崇拜在埃及「發達」的約瑟的那些牧師學者,也是連「方尖碑」與「十字架」都分不了,真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 當年,約瑟慶幸還有一眾兄弟來喚醒他的子性,使他最終認父回家,沒有失卻「兒子名分」。但須知道,約瑟畢竟心術不壞,他的子性是處於昏睡而非死滅狀態,加之有整個家族的大環境來配合,故仍能重新燃點起來。但昏睡與死滅僅差一線,加之今天的大環境是「有奶就認娘」,究竟有多少心靈或肉體流連「埃及」的「約瑟」的子性能被喚醒過來,抱歉,我是一點都不敢樂觀的! 主的美意或高於我的意思,但願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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