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曲(一)
絕 望 人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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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低處未算低

《人生曲》是我的「唯著」──唯一有出版的著作。書成於五年前(2005年),而內容取材自的就更是六、七年前的三篇講章。

七年前,我剛剛進入「不惑」之年,就誤以為自己真的已經「不惑」──已經遍嘗人間悲苦(至少在人生感悟上遍嘗悲苦),頗可以參明信仰、洞悉人生。於是就以《人生三部曲》──即是「絕望人生」、「飄泊人生」、「安頓人生」為題,講了一系列的三篇講章。口裡自然不好意思?,但心裡不免顧盼自豪,以為這幾篇講章很有「總結性」,頗可以作為自己傳道生涯的代表或者壓卷之作。兩年後(即2004年底),大家若留意的話,應該知道我也開始了編寫「俄網」,末世情懷也一天重似一天。再後來,不只對世界、對教會,就連對自己的「末日感」也越來越強烈了。再於是,就想到將《人生三部曲》略加整理出版,以為如此這般,就對上帝、對教會、對信仰、對自己、對天下蒼生,都算有個交代了。

此生誰料?五年、七年都過去了,世界的末日、教會的末日、自己的末日仍然未到,彷彿遙遙無期,甚至是自己無是生非、思覺失調,其實查無其事。但這個「遲延」決不意味世界可以千秋萬代、教會可以千秋萬代、自己可以千秋萬代。事實上,在上帝的眼中看來,五年、七年算甚麼?就是五千年、七千年都不算甚麼。只有狂妄自恃的人類、不知儆醒的教會,無知陷溺的個人,才會用三五年、三五十年、三五百的安定繁榮,來「推論」出個人可以事業永存、教會可以持續發展、人類可以千秋萬代的結論來。

那麼,上帝的「遲延」甚至一再「拖延末日」,既不是要人誤以為他們可以千秋萬代自行打造人間天國,哪又是為了甚麼呢?

答案相當匪夷所思,但是完全真實,合乎「邏輯」,就是為了讓人類,讓你和我有足夠長的時間去領略、領受、領會人生而「絕望」、「飄泊」淒涼的真相,從而更加明白、更加珍惜、更加驚嘆天父上帝將要賜與每一個真心相信祂的、等候祂的人的永恆的「安頓」。

這七年來,我也的確更深刻領受到《人生曲》裡提到的苦罪境界,所不同的,是以前仍不過是「風聞有它們」,現在,就比較近於「親眼見它們」了!所以,回看七年前的舊作,我就赫然發現,那個時候,我仍然說得、寫得太輕描淡寫,太有板有眼了。基本的信念前後雖然無重大不同,但是,舊作卻已經無法對應我此刻的「絕望心境」與盛載我的「絕望呼喊」,於是乎,就不得不把它「重寫」了。

這趟重寫,除了心境上有很大不同外,我會說得更加「大而化之」,因為:第一、許多類似的解說和例子(譬如保羅的罪觀、所羅門王的苦觀、主耶穌與撒瑪利亞婦人的對答和少年財主向主耶穌問「善事」等),六年以來,俄網已經說了沒有十次也有五次,再沒有詳細解說的必要。第二、我越來越相信,說話的數量和溝通的效能並沒有甚麼必然關係,人的靈魂若能夠相通,始終是一個奧秘、一個神蹟。第三、今天,我們並不缺少肢離破碎的「知訊」和「資料」,缺少的,是能正確和有效整合它們的主體心靈,以及能通盤透悉的信仰眼界,所以,我不擬引經細解許多支節,而只希望大刀闊斧揭示基督信仰的本質,以及喚醒大家沉睡已久的主體心靈。

好,哪麼,基督信仰的本質又是甚麼呢?

基督信仰的本質是「關係」,所有基督信仰的核心元素或概念,都不能離開「關係」二字來理解演繹:從正面看,上帝的創造,是創造關係;基督的救贖,是救贖關係;聖靈的感通,是連結關係;永生的本質,也是永續不斷的關係;從反面看,魔鬼的挑撥,是離間關係;人類的犯罪,是破壞關係;而罪的根本形態,是關係的割裂與疏離;至於聖經啟示的重心,亦正正是上帝與人的「關係史」。

因此之故,如何創造神人關係、救贖神人關係、確保神人關係,就成為基督信仰的核心關懷,任何偏離這個核心關懷的所謂「基督教」,我都會毫不客氣稱它們為異端。

不管別人了!--哪我們應該怎樣創造神人關係、救贖神人關係、確保神人關係?更正確的說,是聖經啟示告訴我們,上帝怎樣創造神人關係、救贖神人關係、確保神人關係?更更正確的說,是聖經啟示告訴我們,上帝要在我們身上下甚麼工夫(或說落甚麼藥)來創造神人關係、救贖神人關係、確保神人關係?

這三篇《人生曲》系列講章,就是要告訴大家這個基督信仰的「鎮山之寶」。今天先為大家說「三部曲」的第一部:《絕望人生》。

一、去你的常識宗教

容我說得粗俗,你若要進入基督信仰的殿堂,參明它的奧秘,你就必須:「去你的常識宗教!」

常識宗教(包括所有版本的偽基督教)表面上,都會裝出一個很重視「神人關係」的樣子,但骨子裡,卻是徹底背道而馳,越走越遠。

常識宗教以為,會破壞神人關係的就是「苦」和「罪」。因為苦使人怨恨上帝、懷疑上帝的善意,終而遠離上帝;而罪就倒過來使上帝討厭人、懷疑人的忠誠,終而疏遠人。所以,順理成章,要創造神人關係、救贖神人關係、確保神人關係,就必得反其道而行,即是盡一切可能消滅、消解苦和罪,而方法,則不外乎是上帝賜福與人(即消解苦)和人類崇拜服從上帝(即消解罪)。苦沒有了,人就會親近上帝,而罪沒有了,上帝就會親近人。如此這般,所謂神人關係就得以建立起來了。常識宗教(包括所有版本的偽基督教)說來說去,其實就是這樣的「常識」而已。

基督信仰,卻是從根本上反對這個「宗教常識」。

你只要心清眼利,你就會知道,常識宗教所提倡的理念和實踐,絲毫不會真正促成和增進半點神人關係。因為當中透現的,是一個本質上必然和永遠「敵對的關係」:人並不關心上帝本身,他只在乎上帝的「作為」和「效能」──祂有沒有賜福與我們;上帝也不關心人本身,祂只在乎人的「作為」和「表現」──人有否做到行善贖罪的各種功德。這種所謂「神人關係」,就像法官與犯人、主考官與考員、面試官與面試者,在本質上已經注定永遠不可能有真實的、貼身的、個人的、永久的關係。在這世界上,再沒有一樣事物會比「宗教」及各種近似的「道德主義」更加破壞和割斷神人關係。

聖經力排眾議,顛倒而行,用無數例證指出由「苦」與「罪」打造而成的「絕望」,正正是上帝用以引導人回歸天父、重返父家的「苦口良藥」。

二、這樣的莊稼熟了

這個例子我講了大概十次了,但今天還是要講:

約 4:28那婦人就留下水罐子,往城�堨h,對眾人說:29「你們來看!有一個人將我素來所行的一切事都給我說出來了,莫非這就是基督嗎?」30眾人就出城,往耶穌那�堨h。31這其間,門徒對耶穌說:「拉比,請吃。」32耶穌說:「我有食物吃,是你們不知道的。」33門徒就彼此對問說:「莫非有人拿甚麼給他吃嗎?」34耶穌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做成他的工。35你們豈不說『到收割的時候還有四個月』嗎?我告訴你們,舉目向田觀看,莊稼已經熟了,可以收割了。36收割的人得工價,積蓄五榖到永生,叫撒種的和收割的一同快樂。37俗語說:『那人撒種,這人收割』,這話可見是真的。38我差你們去收你們所沒有勞苦的;別人勞苦,你們享受他們所勞苦的。」

主耶穌說:「舉目向田觀看,莊稼已經熟了,可以收割了!」許多人就望文生義,斷章取義,眼高心雄,大講福音爆炸,大唱福音遍傳,大搞全民宣教。

主耶穌說這句話的「真實時空」是這樣的:是猶太人視之為在宗教、道德、種族上統統都不及格的撒瑪利亞這種地方,是在一位「已經有五個丈夫,現在有的並不是她的丈夫」的婦人的生命有所改變的這種時候。面對著一個如此惡劣的地方,一個如此惡劣的婦人,主卻為甚麼說:「舉目向田觀看,莊稼已經熟了,可以收割了!」這究竟是甚麼「田」?又怎樣看得出「已經熟了」?──這還不是因為,他們的「罪」犯夠了,他們的「苦」也受夠了,所以,已經有足夠的「潛質」回轉來親近上帝,領受基督的救恩了。

路加十五章提到的「浪子」之所以最終能夠回家,也是因為他的「苦」受夠了,於是就醒悟過來;而「浪子」也永遠不會再離家出走,因為他的「罪」也犯夠了,不想再得罪天和得罪父。這個奇妙的真理,是主耶穌親口告訴我們的。事實上,主耶穌一生在「苦人」(譬如瞎子乞丐)中最受歡迎,祂也很樂意與「罪人」(譬如稅吏妓女)為伍,都正好與「常識宗教」的主張與實踐背道而馳,這就難怪當日祂要「逃離」最「宗教」但也最不歡迎祂的耶路撒冷這個「宗教基地」,跑到撒瑪利亞還要找個「已有五個丈夫」的婦人來「收莊稼」了。

大家要明白啊!我當然不是說大家越加犯罪、越加受苦,就一定可以越接近上帝,越近乎得救!──我沒有「極端」或「粗疏」到這個地步。其實,在上文我已經再三強調了,就是犯罪要犯得「夠」,受苦要受得「夠」,才會有這個「神妙」的果效。

但是怎樣謂之「夠」呢?──這個「夠」當然不是一個「量化概念」,而是一個「心理概念」。這可從兩方面講:

第一、是當事人其實不愛受苦,也不愛犯罪。道理十分顯淺,若你不介意受苦,又很喜歡犯罪,則受多少,犯多少,你也不會覺得「夠」的,但是,若你介意受苦,又不喜歡犯罪,則受多少,犯多少,你都會覺「太多」了、「夠」了。

第二、是當事人感應到的已不是個別的苦(如失業、病痛)與罪(如淫亂、貪婪),而是人生整體上無法自拔身不由己的「苦罪困境」。想想,一個「已經有五個丈夫,現在有的並不是她的丈夫」的婦人,她不是犯了這件那件的罪,不是受了這樣那樣的苦,而是已經「充份」地感受到人生整體的苦罪無奈。她其實不想犯罪(不要臉麼?),但追求幸福的願望使她身不由己;她也不想受苦(貪好玩麼?),但無法控制,或越想控制就越法失控的人生境遇使她更加受苦。她大半生在苦罪中浮沉,對外,無法掌控自己的境遇,對內,甚至無法掌控自己的心靈。這種對外對內都身不由己的深層苦罪,使她陷於絕望之境。

綜合上述兩點,犯罪犯得「夠」,受苦受得「夠」之所以能產生拉近人與上帝關係的神妙果效,是當事人:一、並不真的喜歡犯罪的自己和受苦的人生;二、卻又充份感應到自己無法自拔無法自救的絕望真相。有齊這兩個條件,這樣的「莊稼」就是「已經熟了,可以收割了」。

仁慈全智的天父上帝,為了讓我們更加明白這個「熟了」的道理,除了撒瑪利亞婦人和浪子這些經典例子外,還為我們預備了比較高深的解說,就是所羅門的《傳道書》和保羅的《羅馬書》。所羅門王是個有財有勢有智慧的君王,但他竟然認為人生是個「虛空的虛空」的無盡苦海,保羅是個「在律法上的義是無可指責」的法利賽人,卻認為自己是個只有一副「取死的身體」的大罪人。他們對苦和罪的識見是任何常識宗教無法企及的。他們並不糾纏於任何表面、個別、暫時、相對的苦和罪,卻透悉真正的苦與罪是人生的「身不由己」。所羅門知道,他再有財有勢有智慧,都難逃不免一死被世界徹底遺忘的人間宿命,甚至越有所得,失去(死亡)時的痛苦就更大;保羅知道,他守律法守得再徹底端正,都改變不了人自恃自義的罪惡根性,甚至越守律法就越變本加厲。

有了這種對苦和罪的痛苦經驗或深層覺悟,你就必會對世界絕望、對自己絕望、對所有自恃人力自救的宗教哲理都絕望,但正正因為這樣,你就會仰望蒼天,等候上帝拯救,開始生出真正和有效的信心。這就稱之謂:「莊稼已經熟了!」

三、還未熟或熟不了的莊稼

有兩種莊稼是「還未熟」的,至少是暫時還不可以「收割」的。第一類,是跟著主耶穌「搵食」(找吃)、「解決問題」、「看神蹟表演」和「湊高興」的群眾。

這些群眾,他們只有零星片段的「苦感」,譬如有病、缺食、失業等。他們也會「追隨」耶穌出出入入,但所為的,只是解決這些零星片段的「苦」,等而下之的,更只是來「看神蹟表演」和「湊高興」而已。對於人生在苦罪之中身不由己、無法自拔的絕望與痛苦,他們是沒有「感覺」的。

其實,古今如一,今天,滿街都是這樣的群眾,教會裡也有很多這樣的「教友」。他們信教或可能信教的「境界」,不會高於當年的群眾。這些群眾(教友)不可能信得扎實穩當,主耶穌說幾句針對性和「難聽」的話,譬如:

約 6:32…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那從天上來的糧不是摩西賜給你們的,乃是我父將天上來的真糧賜給你們。33因為上帝的糧就是那從天上降下來、賜生命給世界的。…35…我就是生命的糧。到我這�堥茠滿A必定不餓;信我的,永遠不渴。36只是我對你們說過,你們已經看見我,還是不信。…53…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堶情C54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55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

他們就很可能一哄而散,甚至翻臉不認人,要喊釘祂上十字架。

第二類「還未熟」的莊稼是路加十九章的「少年財主」那類的「宗教熱心人士」。這些人看似十分虔誠,十分熱心於「宗教」,樂意守律法和行善事。但是在骨子裡,他們相信的並不是上帝,更不是基督,而是他們自己──相信自己有足夠的能力和本錢去「支付」得永生的代價。這種心態本身,從根本上說,就是不信,就是罪,比絕大多數的罪更加足以阻礙人與上帝建立關係。告訴大家,在基本上由「英美中產階級心靈」塑造出來的「當代基督教」裡,掌控著「領導層」的,幾乎全部都是這類「少年財主」。這類人不一定大奸大惡(像那個「少年財主」),但與原裝正版的基督信仰的「心理距離」卻是非常遙遠,可能連邊都沾不上,是很典型的「未熟」、「未可以收割」的「莊稼」。

不過,「群眾」與「少年財主」還只算是「未熟」的「莊稼」而已,即是在心理上受苦受不夠、犯罪犯不夠的人,但是,他們仍然有「熟透」的一天,仍然有可以「被收割」的可能。譬如同一群群眾之中,有些在主復活及彼得五旬節講道後,就「扎心知罪」而悔改,而少年財主如果領受主的善意而肯「撇下一切」(這「一切」不僅是財物,更是他的自恃自義),好像後來大馬色路上的保羅那樣,他還是有可能得救的。

卻是,還有一類人,他們是「熟不了的莊稼」,即是永遠都不會變成「麥子」的「稗子」,因為他們本質上是「假莊稼」,怎麼都「熟不了」。這些人,不是別的,正是在耶路撒冷的聖殿裡頭,最「宗教」的那些祭司、文士和法利賽人。

為甚麼會這樣?──請記住主的話:

約 4:23 時候將到,如今就是了,那真正拜父的,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24上帝是個靈,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

奧秘在這個「真」(心靈和誠實)字上面。

受苦與犯罪,原來,正正就是上帝使人「真實」的最有效的「工具」。因為在充分的苦罪困境中,人終於真正明白到自己只是個人,一個由外在到內心都身不由己不能自拔的罪人。人唯有對自己的苦罪有深刻的領受,才會對上帝的拯救有無限的渴望,對上帝的恩典有不盡的感恩,對基督的贖罪有無比的驚嘆、對將來重返無苦無罪的天家天國有魂牽夢縈朝思暮想的企盼。

卻是,所有宗教(包括所有偽基督教)都誤導人去進入一個「虛假」的自救過程,用偽裝的宗教活動來取代真實的神人相遇,而對「宗教」越投入越相信越著迷的那些人,包括當年的祭司文士,或是今天的牧師學者,就離開「真實」越加遙遠。

結語

使人滅亡的不是苦罪困境,反之,對苦罪困境的深刻經歷與洞見,能使我們的信仰和敬拜都「真實」起來,能夠真正認識自己、遭遇上帝、看見基督,就像那位飽受苦罪煎熬因而「已經熟了」的撒瑪利亞婦人一樣。使人可能滅亡的是人對自己的苦罪困境的「無知」,像群眾和少年財主。但最足以致命的,是使人誤信自己「已經獲救」或「肯定得救」的宗教,正是假冒基督信仰的宗教,使人陷於完全「虛假」的自救幻象中,以至對基督的救恩徹底視而不見,像當日的「宗教基地」──聖殿建制裡的祭司文士那樣。

回到最初,基督信仰的本質是要創造神人關係、救贖神人關係、確保神人關係,而上帝通過的方法,正正就是常識宗教棄如草芥的「苦」和「罪」。是「苦」和「罪」使人絕望,但也是「苦」和「罪」使人生出信心,使人緊緊追隨上帝,信服基督,並最終開出無限的希望與永恆的關係。

基督信仰與任何宗教,單單在這一點上,就已經無可兼容了。

不過,要人「絕望」一點都不容易,否則,甚麼可能思想、積極思想、正面思想,就不會氾濫成災淹沒了幾乎「全世界」。

面對「絕望」,人的本性絕對不是簡單認命然後「信耶穌」(大家不要天真),而是用盡一切方法逃避或死撐到底……請留意下一講:《飄泊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