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卷長留(七) |
流 浪 者 之 歌 |
詩篇 137 |
引言、有誰共鳴? 在這個系列裡,我多次提過類似的原則:讀詩篇的核心目的,是尋找一個可以榮辱與共的群體、一個可以永遠安頓的國度、一個可以自我認定的身份,因此之故,作為基督徒,我們讀經,就別無選擇,一定要盡一切可能與詩人共鳴,透過詩人的心胸眼界和經驗理念,來擴闊、提高、延伸我們的信仰境界,以投入上帝的國度和旨意中。 不過,奇怪的是,許多人,尤其是越多讀幾年「神學」或教會「年資」越長的人,往往越發無法與詩人共鳴,反之,會用自己或所謂「主流」的心胸眼界和經驗理念,來壓制、矮化甚至否定詩人的信仰境界。 詩篇裡有一類詩,一般稱為「咒詛詩」,例如:
至於今天選講的詩篇一三七篇,雖非全篇或大半篇都在「咒詛」,但是有強烈的「咒詛」或「復仇」意識(特別最後三節),也可算為「咒詛詩」的一種:
這些「詛咒詩」因為不符合溫情主義及泛人道主義的「當代價值」,不符合一般基督徒,尤其是「學者」和「牧師」的心胸眼界和經驗理念,於是,它們所受到的對待就更加「不堪」了。 這些「詛咒詩」受到的「不堪」對待,大概不離開以下四條進路:
其實,講來講去,不外是八個字:「不足為法可以不理」,僭台詞又是八個字:「劃清界線與我無關」。 可是,聖經作者、編者以至上帝,容許這些「詛咒詩」出現,是他們自己「吃飽飯沒事做」,還是以為我們「吃飽飯沒事做」,可以花許多時間心力去曲曲折折地拿著聖經反聖經,譬如以新約的「饒恕敵人」去抗衡舊約的「咒詛敵人」? 但我說過許多遍了:詩篇是我們的「集體回憶」與「共同想望」,就連裡面很難入耳的「苦毒」與「咒詛」,都是構成我們的集體回憶與共同想望的重要部分,對此,我們必需的是投入與共鳴,而不是抽離與否定。 假如,一個中國人只認同中國歷史裡光彩正面的部分,而不肯認同黑暗負面的部分,他永遠都做不成中國人。同樣道理,基督徒對「信仰先人」的認同,亦不能有任何「選擇」餘地,否則,他也永遠都做不成基督徒。 當然,這個認同是有深度、有層次的認同,不是字面上的依從,也不是是非不分的盲從。今天,我要透過以詩篇一三七為範例,與大家一起先而進入體察、然後認同共鳴詩人的心境想望,與他們一體同信,榮辱與共,愛憎相同,甚至連他們的咒詛,我們都能說「阿門」(誠心所願)。
一、選民意識--不是種族立場,乃是信仰身份 好多人不能接受詩人這種好像十分偏狹甚至偏激的「民族立場」或「選民心態」,過度標榜自己民族的特殊性(譬如是上帝「特選之民」),輕則不能「融入世界」,重則要將外邦異族趕盡殺絕。 又有些人,看上去好似比較「接受」和「理解」以色列人的民族立場與選民心態,但就止於「接受」或「理解」而已,意思是將以色列人這種民族立場與選民心態,作完全「特殊化」的處理,就是以為這是一個「特例」,言下之意,是一般人及基督徒卻不應該如此。即是,說到底,他們只是「同情」以色列人,他們本身其實是不認同這種的「偏狹」的民族立場與選民心態的。 但大家一定要明白,「以色列人」是一個非常奇特的「種族概念」:它一方面極為偏激和偏狹,將本身視為天下人間獨一無二分別為聖的「上帝選民」,但是,另一方面,它又極為開放與包融,可以通過信仰認同而包融所有血統和種族。即是說,「以色列人」其實不是一個「種族概念」,而是一個「信仰概念」。 事實上,所謂以色列人的「血統」,從來都不是那麼「純淨」的,單單大衛和耶穌的家譜,就有迦南人(喇合,他瑪也可能是迦南人)和摩押人(路得),更不要忘了摩西、約瑟和所羅門都娶過埃及人,十二支派中的兩個--瑪拿西和以法蓮,他們的母親就是埃及人。總之,數不清的異族血統,一早就「混入」以色列人的血緣中了。 我們大概知道,「真以色列人」的「國籍」是開放給所有願意接受基督回歸天父的基督徒的,無分血緣國界。但這個「開放性」不是新約發明的,舊約雖未完全明朗,但的確一早就有了。聖經並不如許多教條主義者想象的「封閉」和種族主義,譬如,它反對的不是所羅門娶埃及女子,而是反對他順從她們拜異教邪神不再專一於耶和華。記得,亞伯拉罕、摩西、約瑟都娶過埃及女人,約瑟娶的還是埃及祭司的女兒,但他們都沒有隨從她們拜異教邪神離棄上帝,聖經也就沒有半句責備的話。 總之,只要肯在信仰上歸向耶和華,如喇合、路得,不論種族出身,都會被視作以色列人,這是舊約早就有的「規範」。 大家若用心細意讀經,就更會發覺,上帝吩咐亞伯拉罕為他家中的男丁施行割禮與上帝立約,但是絕不限與以撒及他的後人,而是所有男丁,包括居於家中的僕人以及以實瑪利,意味「以撒系」只是救恩的「起點」而不是救恩的「終點」,這就正如狹義的「以色列人」只是上帝「選民」的「起點」而不是「終點」一樣。這即是說,在天父上帝的計劃裡,所有人,都可以「因著信」--願意悔改尋求上帝,最終都會被納入「真以色列國」,成為「真以色列人」。 總之,要與這些看似費解甚至難以接受的「詛咒詩」的詩人的信念情懷認同和產生共鳴,第一步就是搞清楚「以色列人」究竟指甚麼,先在屬靈層面與詩人的「國籍」認同,因為這樣,才能同仇敵慷,愛憎相同。
二、流浪人間--不是片段不幸,乃是存在本質 我們要成為「真以色列人」,與這些詩人成為「同國籍」,不能靠表面上背一些教條教義、守一些教規教禮,或客體化地熟讀甚麼以色列史,而是具體實在地投入、認同以色列人的「民族歷史」,將自己視作他們中的一員。 你或者會以為:「我們與以色列人的歷史幾乎完全沒有『重疊』之處,如何能認同他們並產生共鳴呢?」 我說,「憑著信」就可以了。請先再聽一遍經文:
你或說:「我都沒有這樣的經驗,怎能認同,怎能共鳴呢?」 我說,若要你經驗過的你才能有所認同共鳴,那你就丟了聖經算了,你還看甚麼?因為我疑心裡面幾乎沒有一樣是你經驗過的!記得,聖經雖然記載不少看似「一般」的經驗,如兄弟不和、婆媳紛爭,但聖經真正要說的不是兄弟相交、婆媳相處,而是介入其事掌握一切的上帝的作為、性情及祂與我們的關係。這些絕非「一般」經驗,而是深層的信仰經驗。 同樣地,我們也不是透過「一般」經驗,而是透過深層的信仰經歷與詩人認同和共鳴。 大家必要知道,作為「以色列人」的最根本定義是三而一的:
甚至可以這麼說,詩篇以至一整本聖經,都是-- 流 浪 者 之 歌 ! 希伯來書就將以色列人和基督徒,都歸納到這個「流浪者」的形象之下:
請大家用一個「流浪者」--真正的信仰者的心境情懷,感受一下詩篇一三七篇的意境:
我們都是流落人間的天國子民,好像被擄到巴比倫的以色列人一樣,能不天天懷念家鄉祖國,一想起就哭麼?
我們淪落異邦,備受謑落,被人拿我們的信仰當玩笑,天天追問我們:「你們的上帝在哪裡呢?」能不悲痛欲絕麼?還能若無其事的唱歌作樂麼?
我們都曾隱約嘗過天家的滋味,曉得被上帝揀選提攜是何等奇異的恩典,又怎能忘記天家天國,忘記我們的耶路撒冷呢?我們深深盼望的,終有一天要回家、要復國。
我們若真知道並在乎今天的世界如何淪陷在共濟會之流的惡徒手上,上帝的榮耀受盡幾多的歪曲醜化,歷代真信徒在惡人手上受著幾多的痛苦折磨,我們都必要大大咒詛他們,求上帝追究到底,要他們「血債血償」!這不是個人恩怨,甚至不只是家仇國恨,而是終極的真假善惡的誓不兩立。 以色列人與基督徒,都是在活在人間但等候天國的人,心靈上「疊重」的地方,多得不能更多,讀詩篇一三七,要認同共鳴,包括認同詩人的悲忿與詛咒,理應全無難度。 令我「震驚」的是,怎麼會有許多「基督徒」可以理性冷靜成這樣,一味去分析詩人的心理,說他這就是「消極苦毒」,那就是「偏激殘忍」,竟與詩人的心靈毫無「疊重」之處? 怎能如此? 我疑心這些「基督徒」早已「樂不思蜀」,他們並不以流落異邦為苦,也不以亡國破家為痛,在這異教世界早就「安居樂業」非常「共融」,就算唱「錫安歌」(即是搞搞「宗教」)也是完全自欺欺人的,即是要非把天國說到無限遙遠虛無飄渺即是可以不理,就是非常貼近實實際際,把「活在當下發展教會」就當做回到了天家。 告訴大家,真相是極明明白白的: 許多「主流基督徒」反對這些咒詛詩的「苦毒」和「偏激」,因為他們對西方文化及資本主義世界的「適應力」高於平均水準,是典型的既得利益者。他們在現實裡,並無具真實意義的不滿和痛苦,因此,他們的信仰版本就「靜態」到不能更「靜態」,而最高標準,就是中產階級式的冷靜理性和斯斯文文,滿口「愛心」,但一面是濫氾一面是淺薄,永遠不能體會和進入詩人愛憎分明入心入骨的信仰境界。 詩一三七篇的愛憎分明入心入骨,不是表面上的種族主義,而是具體、深刻、真實的信仰身份的反映投射--
至於你能否與這些「流浪者之歌」共鳴,正是你究竟心裡相信甚麼的重要憑證。
三、報復精神--不是舊約餘孽,乃是新約種籽 有好些人為減低這些咒詛詩及其中充滿報復性的信息的震撼,於是,就不遺餘力地指出,首先,咒詛詩在詩篇中只佔極少數,另外還有大量主流的讚美詩和感恩詩,不應該大造文章誇大其事;再者,與聖經整體,尤其是新約「饒恕仇敵」的信息相比,這些咒詛和報復信息就更顯出只是舊約某些「以牙還牙」的觀念的「殘餘」,說得再難聽一些,是「舊約餘孽」,務必除之而後快。 首先,咒詛詩真是只是詩篇中邊緣的甚至可以不理的「少數派」嗎? 請大家張開雙眼,不要「宗教猥瑣」,不要「空空洞洞」,看請楚那些主流的讚美詩和感恩詩,究竟在讚美、感恩甚麼?是讚美花花草草,感恩陽光雨露麼?
記得,聖經從不容許抽象的、「無國籍」的感恩讚美。 當以色列人讚美、感謝上帝「分裂紅海……領以色列從其中經過」,必定同時也讚美、感謝上帝「把法老和他的軍兵推翻在紅海��」,並聲稱同樣是「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當以色列人讚美、感謝上帝「引導自己的民行走曠野……將(迦南人的)地賜他的百姓為業」,必定同時也讚美、感謝上帝「殺戮(那地)有名的君王」,並聲稱這同樣是「因他的慈愛永遠長存」。 這些讚美詩、感恩詩的信息和立場,其實與「咒詛詩」無二,不過前者說及過去上帝對異邦的咒詛,後者說及將來上帝對異邦的咒詛而已。只有時間之異,並無本質不同。 事實上,舊約聖經中的先知書,有大段大段對巴比倫、埃及、亞述、推羅西頓等列國非常「惡狠」的咒詛,譬如:
只因為一般加上個「耶和華如此說」的字樣,牧師學者們就不敢說好說歹,但是詩篇嘛,一般沒有「署名」或只署上「個人」名字,於是,稍一不合正規體統,牧師學者們就像蒼蠅遇上腐屍一樣,群起而攻之了。 至於新約,真的只有一面倒的「饒恕主義」嗎?而舊約的「報復精神」就從此一去不返嗎? 大大本啟示錄,有濃得化不開的「報復精神」,盲的都應看見,新約最重要的終極指向之一,就是末日大審判。事實上,基督信仰的「原來福音」根本就是奠基於「禍音」之上的,因為「天國近了」對於罪人來說,並不是「好消息」,而是「壞消想」,是人類惡貫滿盈、上帝怒氣盛極,快要施行「大報復」的時候到了。 福音的真正意義是在「大報復」之前,畢竟心慈手軟的天父上帝要給人最後的機會,給人一段寬限時期,一個逃生缺口。 簡言之,新約只是「暫緩」了舊約的「報復精神」的最後執行,但絕對沒有取消或淡化末日審判(大報復)的真理。反之,新約將上帝的報復行動推向一個更高、更凌厲的境界:
總之,「報復精神」絕不是舊約餘孽,而是新約和福音的種籽,沒有「報復精神」,基督信仰必會只乘下「猥瑣」的空洞無物。 四、祈求咒詛--不是惡毒心腸,乃是信心宣告 又有好些人會以為,上帝施行咒詛(包括言語及行動)可以,因為祂是上帝,有無上的主權和完全的公義,但是人就不應咒詛別人喲,因為他沒有這樣的主權,自己更不是完全的公義,不應該自以為義,妄自「替天行道」。 我想大家用點心神明白「咒詛詩」的本質是甚麼?--它們是「情緒渲洩」麼?它們是「復仇部署」麼? 請再看看這些例子:
看到嗎? 所謂「咒詛詩」,其實是「祈 禱 詩」的一種,你應看到的,不是詩人的自大自義,而是詩人的自謙自卑,就是他們一不敢自己伸冤、二自知無力伸冤,因而祈求上帝代為出頭,仰望祂終有一天的公義伸張。 想想,假如一個人敢於自己伸冤、又自覺得有能力伸冤,他自己動刀動槍去大報復就是了,寫這些空口講白話的甚麼「咒詛詩」幹嗎? 知道嗎?大衛一生寫過不少要上帝為他「伸冤」和「咒詛」敵人的話,但在實際行動上,動刀動槍去進行大報復的行動,以一位有軍事實權的君王來說,是十分少的。反之,看他單單放過掃羅,不自伸冤報復的行動,就有兩次之多哩! 總之,「咒詛詩」反映的是詩人偉大的順服和信心:順服,是他不敢自己伸冤,信心,是他相信仁愛公義的上帝終必為他主持公道。這是正統到不能更正統的神學。 結語、「激動」與憑證 讀詩篇,所求的,就是先而進入詩人的心境與他共鳴,繼而走上詩人走過的心路與他同行。能否與詩人共鳴同行,就是我們的「真實信仰」的絕佳證據。 咒詛詩的存在,其實就是最好的「信仰測試劑」,因為它與那些表面上比較含糊大路的讚美詩、感恩詩不同,它偏激甚至暴戾的外表,會大大刺激我們的情緒、理性以至於習慣、傳統,令我們無法含糊了事「耍」了過去。 好些斯文體統的牧師學者會問:
我倒要問:
從前,有一個智慧的王,有兩個婦人到他跟前爭一個孩子,那智慧的王吩咐人說把孩子劈開平分給兩個婦人,結果,他憑著哪個婦人有「激動」的反應,就判知她是孩子的真正母親。 今天,我很相信,能否與一眾「咒詛詩」的詩人一同「激動」,是上帝能認出你是否祂的羊的極佳極準的信仰憑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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