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 與 父 原 為 一
約翰壹書 5 章 

引言、又到聖誕

一年過去,說不清是「容易」還是「不容易」,總之,「又到聖誕」。又到聖誕,說不清是真聖誕還是假聖誕,是記念真耶穌還是假耶穌,總之大家都在「慶祝」──「普天同慶」,但也說不清是慶祝這個假期,還是在這個假期裡慶祝。至於「慶祝」甚麼,就更是不清不楚了。我只知道,大約在二千七百年前,有一個人,曾宣告過這一件事之所以值得慶祝的理由:

賽 9:6-7 6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他必在大衛的寶座上治理他的國,以公平公義使國堅定穩固,從今直到永遠。萬軍之耶和華的熱心必成就這事。

這個理由,讀起來鏗鏘有力,氣勢十足,但我不很相信,有多少人真的明白,甚至想去明白它究竟在說甚麼。

當全香港都在擾攘,爭論著香港未來的「政權」,應該擔在「豬」還是「狼」的肩頭上的時候,聖經卻宣告一個福音,說上帝會賜下一個「嬰孩」,一個「子」,「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從今直到永遠」。在一個兵慌馬亂爾虞我詐的世界,為生存,為爭勝,一個「嬰孩」,一個「子」,怎可能成事呢?歷史通識更告訴我們,「幼子執政」是外戚權臣干政奪權的先兆,絕不是甚麼「福音」。

更匪夷所思的,是這位「子」竟會忽然之間成為「父」──「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永在的父、和平的君」。我疑心甚麼謂之「奇妙策士、全能的上帝、和平的君」,大家其實都是不甚了了的,但仍可以蒙混過去,但明明是從「永在的父」那裡差來的「子」,為甚麼竟會變成了「永在的父」本身,「子與父原為一」,就費解得連「耍」都「耍」不過去了?

「子與父原為一」,這是一個甚麼「道理」呢?知否?這個完全不合邏輯體統的「道理」,是主耶穌被釘殺於十字架上的根本罪名,是異教徒拒絕福音的最佳理據,卻最終又成了我們的拯救,成為我們信與不信的總關鍵,成為我們得生命得永生的根據。──這個「子與父原為一」的奧秘,是基督信仰的核心,甚至幾乎等於基督信仰的全部。

又到聖誕,不管別人在「慶祝」甚麼,我但願你自己知道,真正值得我們永遠記念、永遠讚嘆、永遠感恩、永遠慶祝的,是「子與父原為一」這個無比奇妙的福音奧秘。

 

一、三章十六節之後

約 16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17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

傳福音時,我們經常引用約 3:16,但17及18節的下文卻極少提及,甚至故意迴避,因為「報喜」(信他的人不被定罪)動聽,「報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就誰都不大願意談。但是,16節必定包含17及18節,避都避不了。作為基督徒,必要誠實面對不信者或懷疑者甚至我們自己心裡的大疑問:

為甚麼「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就要被定罪,就要滅亡?

告訴大家,若你搞不通17及18節,16節你也不會知道它說甚麼。今天,讓我們誠誠實實面對這個真實的難題,透過同一位作者──門徒約翰的另一篇著作《約翰壹書》的第5章去仔細參明它的底細。而「破解」這個難題的總關鍵,就正正在「子與父原為一」這條「鑰匙」之上。

 

二、必勝之信

1 凡信耶穌是基督的,都是從上帝而生,凡愛生他之上帝的,也必愛從上帝生的。2我們若愛上帝,又遵守他的誡命,從此就知道我們愛上帝的兒女。3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4因為凡從上帝生的,就勝過世界;使我們勝了世界的,就是我們的信心。5勝過世界的是誰呢?不是那信耶穌是上帝兒子的嗎?

首要搞清楚的,是我們不是「信耶穌基督」,而是「信耶穌是基督」(第1節),而「信耶穌是基督」就是「信耶穌是上帝兒子」(第5節),嚴格來說,焦點不在耶穌本身,而在祂與父的關係,一字不可苟且,絕對不可接受任何泛泛的解釋和演繹,例如以道德善良、力量強大、對你有幫助等來「定義」主耶穌。因為信仰是一場「誰是你的父/你是誰的子」的「名分之爭」,而鬥爭的決勝關鍵,是你究竟視主耶穌是誰──祂是否如祂所說的是上帝的獨生兒子,「子與父原為一」。

經文又提到你可以「勝過世界」(第4節),但這不是要你成為一個「道德聖人」來勝過世上的各種誘惑,而是指勝過世界(整體上說)對你「意圖取代父的地位」的吸引力和誘惑性,約翰壹書的上文有很好的註解:

2: 15 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堶惜F。16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從父來的,乃是從世界來的。17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都要過去,惟獨遵行上帝旨意的,是永遠常存。

大家必要知道,你有再了不起的「定力」、「修養」甚至「屬靈操練」都不可能真正「勝過世界」,除非,你確知它不是你「親生父親」,它就算對你再「好」,「都要過去」,絕對不可能跟你天長地久。而真正生(造)你、愛你愛到天長地久的「親生父親」是另有其人──就是主耶穌基督的「父」。你若確知天父上帝才是真正生你、愛你的「親生父親」,你自有「勝過世界」的眼界和力量。換句話說,是關係的確認而非甚麼道德修養讓你能夠「勝過世界」。(我嚴厲說一遍:任何人不能以「關係本位」來思想基督信仰,他永不可能明白基督信仰,更別說明白「子與父原為一」的奧秘。)

好了,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如何確認主耶穌基督啟示的那位的天父上帝,就真是生(造)我們、愛我們愛到天長地久的「親生父親」?

 

三、必然之信

6 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就是耶穌基督;不是單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7並且有聖靈作見證,因為聖靈就是真理。8作見證的原來有三:就是聖靈、水,與血,這三樣也都歸於一。9我們既領受人的見證,上帝的見證更該領受了,因上帝的見證是為他兒子作的。

門徒約翰絕對不是空泛空泛的說「耶穌基督可信」,像我們今天常用道德善良、力量強大、對你有幫助等來「證明」說祂是神或神的兒子是「可信」的那樣。想想,主耶穌再道德善良、力量強大、對你有幫助。最多只能「證明」祂有某些「神的性質」或「神的力量」,卻「證明」不了祂就是神或神的兒子,這是兩碼子事。一般的靈界事物,譬如天使甚至魔鬼,都會有一定程度的「神的性質」與「神的力量」,不則牠們怎能「冒認基督」呢?

約翰非常準確,他說的,不是「證明耶穌是神」的「證據」,而是「證明耶穌是上帝的獨生愛子」的「見證」。這種「見證」絕不是如常識所說,是由科學論證、道德判斷、歷史考據或宗教經驗間接引伸推論出來的,而是來自上帝本身,是祂以「聖靈、水,與血」來「為祂兒子作的」的直接見證。

所謂「聖靈與水的見證」,來自主耶穌一生事奉的開初:

太 3:13當下,耶穌從加利利來到約旦河,見了約翰,要受他的洗。14約翰想要攔住他,說:「我當受你的洗,你反倒上我這�堥荈隉H」15耶穌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於是約翰許了他。16耶穌受了洗,隨即從水�堣W來。天忽然為他開了,他就看見上帝的靈彷彿鴿子降下,落在他身上。17從天上有聲音說:「這是我的愛子,我所喜悅的。」

而「血的見證」則見於主耶穌一生事奉的終結:

約 19:31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32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33只是來到耶穌那�堙A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34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35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

問題卻是,前一個「聖靈與水的見證」,其實是新約聖經第一位重要的約翰(施洗約翰)「自說自話」的,而末一個「血的見證」,則是新約聖經第二位重要的約翰(門徒約翰)「自說自話」的,兩者合起來,都不過是「上帝」自己或「上帝圈裡的自己人」「自說自話」的,按正常的邏輯推論,這哪裡能「證明」甚麼呢?

請再一次搞清楚,我們要證明的究竟是甚麼事實?是「耶穌是神」還是「耶穌是神的兒子」?二者決定性的分別在哪裡?

二者決定性的分別是,一者在「個體」,一者在「關係」。我們並不是要查明耶穌這個「個體」有否足夠的「神的能力」或「神的性質」來證明「耶穌是神」,而是要確知祂與上帝之間,究竟是否有如同他們互相所說的那種「原為一」的「父子關係」。從「關係本位」入手,我們進一步問:「聖靈與水與血的見證」,又如何可以證明這種「父子關係」呢?

上帝說一句「這是我的愛子」,再間接透過其他人傳話,這種質素的證據有甚麼說服力呢?一個人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肋旁被插一槍,流出水與血,又可以證明些甚麼呢?請大家用「父親的心」和「兒子的心」(始終不離「關係本位」)來細心體會感應這兩個「見證」的無比的力量。

原來,聖靈與水與血的見證,真正的「份量」是在這兩句經文裡面:

太 3: 15耶穌(受洗前)回答說:「你暫且許我,因為我們理當這樣盡諸般的義。」

太 26: 39……(釘十架前)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

請用「關係本位」來感應領會:一個「人」,自生到死,都以「祂父的事為念」,又「為父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更不顧無數人的困惑與反感,始終認定祂與天父上帝「原為一」的父子關係,並且完全順服父的旨意,不但「盡諸般的義」,還「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主耶穌這種對上帝的純一執著、順命至死、一片純孝,可以證明甚麼呢?──不就是正正可以證明,祂真是如假包括的「上帝的兒子」麼?

再一說遍,我們要證明的不是耶穌的「本體」或所謂「屬性」,而是要證明祂與天父的「關係」,要證明關係的方法,所羅門一早就教過我們了。

王上 3: 24就吩咐說:「拿刀來!」人就拿刀來。25王說:「將活孩子劈成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26活孩子的母親為自己的孩子心�堳瘚h,就說:「求我主將活孩子給那婦人吧,萬不可殺他!」那婦人說:「這孩子也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27王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萬不可殺他;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

如何證明耶穌真的是上帝兒子,不是靠看祂的道德品格神跡奇事(這些連反對他的猶太人和許多不信的人都不否認,但不能作準),而是看祂對天父上帝的事情多上心,多在意,多順服、多焦急,多肉痛,這樣,我們就可以完全肯定,祂沒有說謊,祂真是上帝的兒子,倒過來說,上帝也沒有說謊:「這真是我的愛子!」

問題是,耶穌真是「上帝的獨生愛子」,哪又怎樣呢?為甚麼這樣信,就有永生,不這樣信,就有罪,就要滅亡?我不信「X是Y的獨生愛子」有幾大件事呢?──搞到要生要死?

 

四、生死之信

10 信上帝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堙F不信上帝的,就是將上帝當作說謊的,因不信上帝為他兒子作的見證。11這見證就是上帝賜給我們永生;這永生也是在他兒子�堶情C12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

請小心參明福音(基督信仰)的內在邏輯:

你不信耶穌是基督

 =你不信耶穌是神的兒子

 =你不信上帝為我們捨的真是祂獨一無二的寶貝兒子

 =你不信上帝為祂兒子作的見證

 =你將上帝當作說謊的

簡單說,你不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嚴格說不是不信耶穌,而是不信上帝,你不信祂對你真是那麼好,不信祂為你捨棄的真是祂的愛兒子,換言之,是你懷疑祂給你的只是「A貨」(冒牌貨)……

同樣用「關係本位」動心想想:一個人聲稱送給你的是名牌限量版,但你疑心那是通街有得賣的「A貨」,即是甚麼?倒過來想,假如你送給朋友的明明是名牌限量版,但被對方疑心為「A貨」,你又會有甚麼感覺?

應當知道,當你否定了那分禮物,你否定的不只是那分禮物,更是對方這個人(他不是個可靠的朋友),而更不止於對方這個人,更是你與他的關係(不值得再跟這個人做朋友)。倒過來說也是一樣,當你的禮物被否定,被否定的不只是這份禮物,更是你的善意,最終被否定的,更是這份關係──你無法與一個不相信你的人再做朋友。

不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為甚麼會「足以致命」呢?因為這絕對相等於你不相信上帝對你「滿懷善意」,不信祂真的願意愛你、救你,為你捨己,還要認你做祂的兒子,領你回天家去與祂永遠一起(這是「永生」的真義)。從一個更深的心靈層次來演繹,並不是因為你「不信基督是神的兒子」所以上帝就恨你定你死罪判你落地獄,而是你將上帝「判了死罪」,是你不信祂對你真的那麼好,而寧願留連世界自己搞掂都不肯回家去。

明白這個信仰邏輯後,請再讀一遍約 3:16-18:

約 16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我想,我們一直都解錯了一個很重要的地方,就是經文中,究竟「叫一切信他的」中的那個「他」是指「父」(上帝)還是「子」耶穌?(你不要跟我說「查原文」,我不信這套!)

扣緊經文,聖經不是說「你信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就會「不致滅亡,反得永生」,而是說「你信上帝愛你,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你」就會「不致滅亡,反得永生」。所以,嚴格而言,「叫一切信他的」中的那個「他」是指「父」而不是「子」。你真正要信的是父對你的徹底犧牲與滿懷善意,當然,父這個徹底犧牲與滿懷善意,卻緊扣於祂所賜下的真是祂的獨生子,可以說,信「子是神的獨生子」與信「父賜下的真是祂的獨生子」,二者難解難分──這也是「子與父原為一」的另一層面的演繹。

總之,「子與父原為一」,約翰在同一卷書裡就說過:

2:22 誰是說謊話的呢?不是那不認耶穌為基督的嗎?不認父與子的,這就是敵基督的。23凡不認子的,就沒有父;認子的,連父也有了。

沒有人可以「不認耶穌為基督(上帝的獨生子)」而說他「信耶穌」或「信上帝」,「信耶穌」不是信耶穌道德高超力量強大又幫到你之類,而是信(準確說是認)耶穌是上帝獨生兒子,「子與父原為一」。凡不如此說的,都是從那惡者來的,都是「說謊話」的。

 

結語、因子得父

基督信仰最偉大的奧秘,就是「子與父原為一」,這奧秘蘊涵在基督信仰的所有重要環節之內。

信子的就必然信父──相信耶穌是上帝的獨生愛子(信子),完全等於相信天父是以永遠的愛愛我們的父(信父),信子與信父「原為一」。

同樣奇妙的是,我們因著這個主耶穌基督「子與父原為一」的信心,竟然也同一時間得著「子」又得著「父」,經歷另一境界的「子與父原為一」:

3:1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我們也真是他的兒女。

5:1凡信耶穌是基督(神的兒子)的,都是從上帝而生……

這幾句輕描淡寫的經文,細思是何等震撼,何等動人。

我們因著信「子」(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同時就是信「父」(信父為我們甘心捨己,真是我們的「親生父親」),卻因著這信(信父又信子,信子與父原為一)就成為了「神的兒女」,同一時間,不但得著「子的名份」,還有最寶貴的──「天父自己」。天父要賜與我們的,不僅是祂的愛子,同時也是祂自己──因為「子與父原為一」。

在那個唯一和真正的聖誕裡,天父賜下的明明是一個「子」,但你憑信心接受這分「聖誕禮物」,細心一層一層地打開來看,你會發現,在最裡面的,竟然是「父」。「子與父原為一」!

信子與信父「原為一」,得著子與得著父也「原為一」。基督信仰千言萬語,原來,「打死不離親父子」,就是這麼簡單的一回事!